经济与管理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方案
培养方案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总体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组织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根据学校要求经济与管理学院对本科专业培养方案进行修订。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能力为重的原则。各专业根据实验室建设情况加大实验课程开课力度,适当增加实验课时数,建立案例分析、社会调查和学年论文相结合的综合性实践教学体系。
2.坚持全面发展、整体优化原则。培养方案要体现基础课程的统一性和专业课程的多样性,积极探索按大类招生培养的人才培养模式。按专业类开设主要基础课程,加强专业间的渗透,同时加强课程间逻辑结构上的联系。原则上不能出现“因人设课”、“因无人而不设课”的情况。
3.坚持规范均衡的原则。要开设国家、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认证标准中规定的专业核心课程,课程开设避免前紧后松或者前松后紧的现象,每学期考试课程原则上不低于5门。
二、注意事项
学制为四年的专业,毕业最低学分不少于170学分,其中必修课不少于130学分,选修课不少于40学分。创新创业课程学分不少于10分;选修课中专业选修课不少于20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20学分。四年制专业教学总周数为148周,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8学时。(教学周安排见学校文件)。专业课设置规则、课程编码规则、学分计算办法等见学校文件。
三、进度安排
1.2018年5月9-18日,各系负责人组织本系教师学习《西藏大学本科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指导意见》,商讨本系培养方案修订方案。
2.2018年5月24日,院领导、各系负责人、教务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研讨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3.2018年5月25日-2018年6月15日,各系着手修订培养方案。
4.2018年6月17日,院领导、各系负责人、教务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审议各专业培养方案。
5.2018年6月18日-26日,各系修订培养方案,定稿。
四、领导小组
组 长:杨 斌
副组长:拉巴次仁、占 堆、雷 国 胜
成 员:各系负责人、教务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8年5月9日
|